凡成功修畢一個科目(即出席率達80%及整體評核及格),均可獲政府發還有關科目的三成學費,惟有關科目必須是為取得毅進文憑所需要修讀的科目,而在毅進文憑課程下每名學員最多只可取得八個科目的學費發還。
學費發還是以科目為單位,即使學員有部份科目不及格,他們仍可就其他及格的科目獲得學費發還。
如學員符合上述學費發還條件,並通過學生資助處的入息審查而取得『全額』或『半額』資助幅度資格,便可就成功修畢的科目獲全額或半額學費發還。
凡成功修畢一個科目(即出席率達80%及整體評核及格),均可獲政府發還有關科目的三成學費,惟有關科目必須是為取得毅進文憑所需要修讀的科目,而在毅進文憑課程下每名學員最多只可取得八個科目的學費發還。
學費發還是以科目為單位,即使學員有部份科目不及格,他們仍可就其他及格的科目獲得學費發還。
如學員符合上述學費發還條件,並通過學生資助處的入息審查而取得『全額』或『半額』資助幅度資格,便可就成功修畢的科目獲全額或半額學費發還。
如擁有香港居留權,或在課程開始前,該學員或他的家庭已連續在香港居住滿三年,可申請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以繳付學費。申請人須就每宗申請及貸款帳戶按年繳交行政費,並為所借取的貸款繳付利息。利息的計算將由貸款發放日起開始計算直至申請人償還全部貸款為止。
用以支付家居上網學習費用。學員必須為香港居民及通過家庭入息審查,而有關學員的家庭須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相同資助。津貼發放以家庭為單位,資助幅度為「全額」或「半額」。合資格的家庭不論子女人數多寡,將獲發以家庭為單位的定額現金津貼。
如通過學生資助處的入息審查,並符合獲「全額津貼」或「半額津貼」資格,可將自動獲發學習開支定額津貼(無須另行申請),以紓緩在應付學習開支方面的財政負擔。有關學員的家庭須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相同資助。
所有津貼及資助之申請日期、資格審定及發放,以審批機構的批核為最終決定
凡成功修畢一個科目(即出席率達80%及整體評核及格),均可獲政府發還有關科目的三成學費,惟有關科目必須是為取得毅進文憑所需要修讀的科目,而在毅進文憑課程下每名學員最多只可取得八個科目的學費發還。
學費發還是以科目為單位,即使學員有部份科目不及格,他們仍可就其他及格的科目獲得學費發還。
如學員符合上述學費發還條件,並通過學生資助處的入息審查,在學年結束後,可就成功修畢的科目獲發還30%,50%或100%已繳付的學費。
如擁有香港居留權,或在課程開始前,該學員或他的家庭已連續在香港居住滿三年,可申請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以繳付學費。申請人須就每宗申請及貸款帳戶按年繳交行政費,並為所借取的貸款繳付利息。利息的計算將由貸款發放日起開始計算直至申請人償還全部貸款為止。
所有津貼及資助之申請日期、資格審定及發放,以審批機構的批核為最終決定
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
學費發還及車船